《中国刑事法杂志》2018年第4期要目 | 法宝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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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刑事法杂志》是中国最具权威性的刑事法律专业学术期刊,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主办。本刊的办刊宗旨是坚持以学术为重,以反映刑事法领域的前沿理论和司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己任,并突出理论性和实践性的有机结合。
《中国刑事法杂志》2018年第4期要目
【“捕诉合一”专题研究】
1.关于“捕诉合一”办案模式的理论反思与实践价值
作者:叶青(华东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在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捕诉合一”办案模式正以崭新的面貌引领司法实务和理论研究,引发社会各界对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是否契合法治社会建设这一宏大时代命题的深度关切。“捕诉合一”超越了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两个程序、两项职能的简单叠加,成为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整体性变革,对检察工作体制机制产生多方面积极影响。推动“捕诉合一”,关键在于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整合检察职能资源,同步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业务专业化建设和刑事审前程序的诉讼化改造。
关键词:捕诉合一;司法责任制;诉讼制度改革
2.“捕诉合一”的改革是一项危险的抉择?
——检察机关“捕诉合一”之利弊分析
作者: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捕诉合一”是检察机关进行内设机构调整和具体职能整合而采取的措施,在诉讼法理上并无障碍。“捕诉合一”与“捕诉分离”各有利弊,无论哪一种模式,都属于检察权内部的权限分工,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并无二致。本文针对当前一些刑事诉讼法学者就“捕诉合一”提出的异议进行分析,从功能价值方面分析了“捕诉合一”可能具有的积极作用以及在当前检察改革方面的需求,中肯分析了“捕诉合一”可能存在的实践难题,特别针对有的学者提出的“捕诉合一”危险论进行分析,指出”捕诉合一”并非洪水猛兽,大可不必”危“言耸听。
关键词:捕诉合一;捕诉分离;检察改革;内设机构;职能整合
3.我国“捕诉合一”模式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作者:洪浩(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检察机关内部机构的改革既要遵循司法规律,更要契合司法实践之需要。作为我国“议行合一”政体下的二级权力形式之一,我国检察权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的双重属性。其中,具有司法属性的审查逮捕权和兼有行政属性的公诉权是当下检察机关的主要权能,这也是我们讨论“捕诉合一”模式正当性的制度基础。从司法实践层面看,“捕诉合一“模式在实现诉讼目的和提高效率、强化监督和两法衔接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以司法制度改革和检察制度创新为契机,在研究“捕诉合一”模式的内涵、特点、性质和历史沿革后,本文指出:若对“捕诉合一”模式适用的条件、类型、程序和救济方式等予以适度的规范和限制,从现实功效和制度自信的角度来看,其改革具有一定的正当性。
关键词:捕诉合一;正当性;限度
【刑法理论】
4.网络时代“舆论审判”问题的刑法教义学析解
作者:熊琦(武汉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网络时代“舆论审判”现象继承并放大了传统媒体时代的特征,但问题的基本结构与特征是一致的。该问题在我国的特殊表现形式为:舆论可以被纳入刑法适用过程,并对定罪量刑产生实体法而非程序法上的影响,这使得舆论可以“在法律所允许的框架内“对审判结果施加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本来存在于“法外”的社会现象——舆论效应与“法内”(刑法规范)的场域展开了不同范式的”对话”。而从学理上分析,刑法学与舆论效应之间原本并不存在对话的通约性,但我国刑法对实质正义的偏好,使得这种“对话”透过形式-实质相统一的以社会危害性为核心的定罪与量刑理论得以实现。一方面我国实定法规范并未排斥舆论对审判的影响,另一方面学理分析又否认了这种接纳的形式理据性,这一内在矛盾是我国“舆论审判”现象的症结所在。考虑到同样兼容实质理性的德国刑法学体系对舆论效应具有免疫力,这种免疫来自德国刑法学体系的内在逻辑构建。此即解决舆论审判问题的“釜底抽薪”之道。在有针对性地比较了中德刑法在定罪、量刑问题上的教义学差异点之后,本文探索了培育我国刑法规范场域“舆论免疫力“的具体路径。
关键词:网络舆论;舆论审判;规范涵摄;形式理性;量刑情节;法益
5.论量刑从宽
——围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分析
作者:赵恒(山东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期间,我国形成了“30%-20%-10%”的量刑从宽方案。虽然这一方案有其适用的合理性,但是也暴露出理论薄弱的问题。正值《刑事诉讼法》修改之际,立法者有必要审慎地反思下列主题:其一,设计合理的量刑从宽的刑罚差距,厘清认罪认罚与自首等情节之关系,保障被追诉人选择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其二,区分认罪认罚与自首之法律价值,调整认罪认罚情节的最高从宽比例至40%,进而依照诉讼节点的先后顺序,同时结合诉讼程序的不同类型,采取40%-20%-10%的方案,调动被追诉人尽早认罪认罚的积极性;其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以下领域的量刑从宽规则,主要指二审阶段的量刑从宽、涉罪未成年人案件的量刑从宽。
关键词:从宽;认罪;认罚;刑事责任;自首
【个罪研究】
6.论贿赂犯罪的刑罚适用
作者:张智辉(湖南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刑法修正案(九)》对贿赂犯罪的处罚作了重要的修改,不仅改变了贿赂犯罪立法中多年流行的单纯“数额思维”的处罚模式,而且对贿赂犯罪的法定刑做出了更为科学的规定。结合“两高”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从受贿罪的刑罚观入手,分析研究影响受贿罪罪行轻重的因素及其与法定刑之间的关系。新的法定刑档次适用时应当重点考虑受贿人实施了什么样的职务行为、为行贿人谋取了什么样的利益、收受贿赂的具体情况,以及受贿的数额等因素,全面评价受贿行为的情节。正确理解和适用贿赂犯罪法定刑中新增加的要素以及从宽、从严的情节,有助于司法机关在惩治贿赂犯罪中正确适用新的法律。
关键词:贿赂犯罪;刑法;刑罚观;刑罚适用
7.“伊吉拉特”视角下恐怖活动关联行为的评价与现实化
作者:黄彬(福建警察学院)
内容提要:恐怖活动关联行为实行化是当前反恐刑事立法的一大特点,但仅通过实行化才将恐怖活动关联行为纳入恐怖活动犯罪体系进行评价,不但可能造成罪名体系的臃肿,而且存在兜底条款被滥用的风险。因此,必须通过判断“紧密联系性”对非实行化的恐怖活动关联行为进行限缩,仅作为量刑情节进行评价。为实现”伊吉拉特“而进行的其他犯罪是否纳入恐怖活动犯罪体系进行评价,关系到实际具有社会危险性的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罪犯在罪刑关系现实化中能否得到有效矫治、评估与安置教育。
关键词:恐怖活动关联行为;实行化;安置教育;现实化
【诉讼理论】
8.检察机关权力清单及其实施问题研究
作者:龙宗智;符尔加(四川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检察机关权力清单制度的基本功能在于明确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的职责权限。目前各省级院梳理办案权力,制定权力清单,将部分权力授予检察官行使,使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一定进展。但各省级检察机关权力配置差别较大,而在一省内的三级院差别性清单并未普遍形成。同时存在检察长放权不足,指挥权缺乏规制,部门负责人和主任检察官的审核权设置不尽合理,以及权力清单效力不足,未能充分监督落实等问题。这些问题反映了检察建设中行政逻辑与司法逻辑存在矛盾以及行政逻辑过于强势;检察官权力来源仅采“授权说”,对确认和保障检察官主体地位不利;检察机关权力配置方式的改革与现行法律机制存在冲突。而且领导者的顾虑、领导层的构造、检察权的削弱,以及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差异性权力清单的矛盾等主客观因素亦影响权力清单的制定与实施。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应确认检察官的办案主体地位,限制检察长指令权的范围、转变其实施方式,厘清权力划分逻辑,且应体现差别化权力配置原则。在权力主体设置上,以“两分法”为基本方法,以“多元化”适应业务需要。权力清单应当主要指向决定权的配置和行使,对逮捕权、公诉权、诉讼监督权等权力进行适当细分与合理配置。同时应适时确立全国统一的权力清单,实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与权力清单的对接。应完善与权力清单配套的责任清单和权力运用考核、监督机制,强化权力清单的贯彻落实机制,通过修改法律建立权力清单的法律保障机制。
关键词:司法责任制;权力清单;检察官;检察长
9.对知识产权案件先刑后民模式的反思与完善
作者:徐家力;张军强(北京科技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
内容提要:知识产权的特殊性会对刑民交叉案件中先刑后民模式的适用产生一定的影响。先刑后民模式无法满足知识产权案件需要先定侵权后定罪的递进逻辑性、需要尽快提供停止侵权救济、尊重人权保护理念的要求,因而引发了一些制度性障碍。但基于先刑后民模式所透射的制度理念及其能带来的程序效率,知识产权案件虽具有一定特殊性仍应坚持先刑后民模式。为克服这些制度性障碍,先刑后民模式需要在三合一审判实质化、明确知识产权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加强刑事程序与民事程序之间的制度衔接等方面进行完善。
关键词:知识产权;先刑后民;三合一审判